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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書寫解放人權」明信片設計徵件活動延至11/28(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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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書寫解放人權」明信片設計徵件簡章
    
「寫信馬拉松」活動起源於國際特赦組織波蘭分會,一對年輕情侶在多年前的一個冬夜,呼朋引伴,發起24小時不間斷寫信給人權受侵犯者的活動。這個「平凡人也能改變世界」的行動逐漸擴大,發展成全球年度最大的人權盛事。為響應此一盛事,特舉辦「以書寫解放人權」明信片設計徵件活動,獲選作品將成為本次寫信馬拉松活動所使用之明信片,為書寫行動增添創意的動人色彩!

壹、辦理單位:國立臺東專科學校通識教育中心

貳、活動時間
    一、報名&作品繳交時間:即日起至108 年 11月 28 日(四)24時截止,以完成報名程序記錄時間為憑,逾期恕不受理投件。
    二
、頒獎典禮:預計於108年 12 月 10 日(二)辦理,若有變動將另行通知。

參、投件辦法
    一、投件資格:凡本校在學專科生(含進修部)皆可報名參加。
    二、徵件主題:「以書寫解放人權」,任何可以鼓勵人們參與寫信馬拉松,以書寫行動聲援人權受侵犯者的畫面或形象均可。寫信馬拉松相關資料請參考網站:2019 WRITE FOR RIGHTS ,https://marathon.amnesty.tw/
    三、報名及作品繳交方式:採線上作業,須填寫完整報名資料及上傳作品圖檔(作品圖檔命名:【明信片設計徵件-投件者姓名】),始完成報名作業。報名及上傳檔案網址為https://forms.gle/HyzbPrhLgijPgMcHA 。
    四、作品格式及規範:
      (一)作品規格:
           1. 版面直、橫式不拘,其尺寸最大者為14.8公分乘10.5公分,最小者14乘9公分。以設計明信片正面為主,上傳之作品圖檔應為解析度 300dpi 之JPG 檔或 PDF 檔(檔案大小須 10MB 以下)。
           2. 獲獎作品原始檔命名為【明信片設計徵件-投件者姓名】於獲獎名單公布後繳交至通識教育中心。
      (二)作品規範:
           1. 投件作品須為數位檔案。
           2. 可以手繪、電腦繪圖、照片或文字……等各種視覺表現方式呈現。
           3. 作品中使用之各種素材,均須為原創或已取得合法授權使用,另作品中所使用之文字字型亦須已取得使用授權或為開源字型。
           4. 文字說明:需提供作品名稱(10 字以內)及作品理念 ( 150 字以內)。
      (三)本活動須以個人身份投件,每位投件者至多可投2件作品,惟重複得獎時將擇優獲獎(取最高名次)。

肆、評審方式
    一、評審委員:遴聘主辦單位相關人員為初審委員,外聘廣告、設計、圖像創作者等領域專家2位為決審委員, 評選優秀作品。
    二、評審機制:評審作業按初審、決審兩階段進行。
    三、投件作品若未達水準,得決議部分獎項從缺,若因任何情況取消得獎資格,則不另外辦理遞補事宜。
    四、若遇得分相同之情事,則依權重高低評定之。
    伍、評分標準:

項次 評分標準 權重
1 題契合度 45%
2 構圖美感 45%
3 作品理念 10%

陸、獎勵方式
    一、第一名 1 名:頒發禮卡(券) 1,000 元及獎狀乙紙。
    二、第二名 1 名:頒發禮卡(券) 800 元及獎狀乙紙。
    三、第三名 1 名:頒發禮卡(券) 600 元及獎狀乙紙。
    四、佳作 2名:頒發禮卡(券) 300 元及獎狀乙紙。

柒、聯絡方式
聯絡人:張婉玲助理    
電話:089-226389#5801。

捌、其他注意事項
    一、投件者應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主辦單位得取消得獎資格。若因此致主辦單位無法通知得獎訊息時,主辦單位將不負任何法律責任,且如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  其他任何第三人,投件者應自負一切相關責任。
    二、投件者須同意主辦單位蒐集其電子郵件、電話、身分證影本等個人資料,以作為本活動驗證身分、訊息通知及聯絡等相關用途使用。
    三、作品獲獎後,創作者須提供主辦單位作品原始檔,並簽具作品授權同意與切結書(如附件)予主辦單位。無法提供作品原始檔或未簽具授權同意與切結書者視同放棄獎項。
    四、投件作品中所使用之素材、照片,需為投件者本人原創或其他合法取得授權之素材,不得有抄襲、剽竊或其他違反法令、侵害他人權益之情事,且若使用之照片涉及他人之肖像權,應取得當事人拍攝及使用其肖像之同意,投件者如有前述不法情事,一經察覺,主辦單位得立即取消其得獎資格, 已得獎者所領取之獎狀及禮券應於指定日期內返還主辦單位;所衍生之相關民刑法律責任則由投件者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五、投件作品須為未曾於其他比賽得獎,並未曾出版、銷售、被商品化或有相關廣告活動及授權之作品,且投件作品於投件期間,不得同時參與其他競賽,該創作者亦不得將其著作權轉移予他人,若違反前述情事仍報名投件者,將取消其得獎資格;已得獎者所領取之獎狀及禮券應於指定日期內返還主辦單位,如造成主辦單位損害,應另負損害賠償責任。
    六、此徵件活動限個人投件,投件者須為投件作品之著作權唯一所有人。
    七、投件作品不得含有任何具猥褻、挑釁、毀謗、情色、暴力、種族歧視或其他任何引人厭惡或不合宜之內容,前述情事主辦單位得自行判斷,並取消該作品之投件資格。
    八、投件者於繳交作品後不得抽換或更改已繳交之作品資料,請於繳交前,務必再次確認投件作品之完整性及正確性。
    九、所有投件作品恕不退件,請自行留存備份,一律不退還。
    十、主辦單位對於得獎作品擁有應用於相關媒體宣傳或非商業性用途之永久無償使用權,並可公開發表,且無須再通知得獎者者,得獎者亦不得另行要求任何給付,但作品之著作人格權仍屬創作者個人所有。
    十一、得獎者若不克出席頒獎典禮,須於頒獎典禮舉辦後7天內辦理領獎程序, 逾時視同放棄。
    十二、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暫停或修改辦理本活動及相關規定、內容,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活動簡章解釋及變更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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